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〉的公告》(公告2018年第9号),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(部分验收:年产1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纱及制品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(部分验收:年产15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纱及制品);
建设地点: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纬四路1号;
建设单位: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;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等,详见附件;
公示时间:即日起20个工作日;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企业联系电话:0519-88702681。